濟南燃氣設施施工許可證核發(fā)辦理依據、條件及申請材料

摘 要

濟南燃氣設施施工許可證核發(fā)辦理依據、條件及申請材料: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

 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

  2、《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

二、辦理條件

  1、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準手續(xù)的,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xù);

  2、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4、依法確定的施工企業(yè);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guī)定審查合格;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y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并落實到人;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

  7、按照規(guī)定應當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已委托監(jiān)理單位;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三、申請材料

  1、《燃氣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4、《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書》;

  5、《燃氣工程中標通知書》;

  6、《經備案的監(jiān)理合同》;

  7、燃氣設施建設資金到位證明;

  8、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

  9、燃氣工程建設單位養(yǎng)老保障金繳費收據

四、辦理程序

到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投資建設E43號窗口申請→受理→審核→核發(fā)證書

五、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六、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辦理地點

濟南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投資建設E43號窗口

八、工作電話

窗口電話:0531-68967469

監(jiān)督電話:0531-68969417

九、工作網址

濟南建設網(http://www.jncc.gov.cn)

出自:http://jncc.jinan.gov.cn/art/2018/7/30/art_12509_2303270.html